甲企业共有股权8000万股,为了将来有更好的发展,将80%的股权让乙公司收购,然后成为乙公司的子公司。假定收购日甲企业每股资产的计税基础为4元,每股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元。在收购对价中乙企业以股权形式支付2816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3840万元。甲企业符合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其他条件,且选择此方法。则甲企业取得非股权支付额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为( )万元。
甲企业取得非股权支付额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8000×80%×(5—4)×[3840÷(28160+3840)]=7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