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述1992年《俄罗斯联邦教育法》的基本内容。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答案要点] 1992年《俄罗斯联邦教育法》规定:
(1)教育要实行“人道主义”、“多元化”和“民主化”;
(2)教育内容应以保证个人的自我选择并为其实现创造条件,以发展公民社会、巩固和完善法治国家为最终目的;
(3)要使受教育者形成符合世界标准的教育程度和知识水平,养成符合世界标准的文化修养和职业修养水平,达到个性在世界文化和民族文化体系中的一体化,培养出与现代社会相适应并以完善此社会为己任的具有个性的公民,复兴和发展社会的人才;
(4)将俄罗斯普通教育学校分为三级:普通初级小学、普通基础学校、普通中等(完全)学校;
(5)采用多种教学计划,把苏联的“标准教学计划”名称改为“基础教学计划”,实行三级课程管理制度。 [解析] 本题考查考生对1992年《俄罗斯联邦教育法》内容的掌握程度。1992年,俄罗斯作为独联体中最大的国家,制定了《俄罗斯联邦教育法》,该法案奠定了俄罗斯国家教育政策的基础,其内容要点在于:(1)教育实行“人道主义”、“多元化”和“民主化”;(2)教育内容应以保证个人的自我选择并为其实现创造条件;(3)使受教育者形成符合世界标准的教育程度和知识水平,培养出与现代社会相适应并以完善此社会为己任的具有个性的公民;(4)将俄罗斯普通教育学校分为三级:普通初级小学、普通基础学校、普通中等(完全)学校;(5)实行三级课程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