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12年2月某个人将自己已居住10年的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销售,取得房产转让所得8万元;并于当年3月购买了一套两居室普通住房一套,购进价格15万元,有关合理费用2万元。假设居住2年后转让给别人,取得转让所得20万元。同时,又购入三居室普通住房两套(每套购入价均为30万元),一套自己居住;一套用于出租给居民居住,已出租3个月,取得租金每月1500元。 [要求] 请回答以下问题(不考虑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 (1)转让居住10年的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是否缴纳营业税? (2)转让居住2年的住房应该如何缴纳营业税? (3)出租三居室应该如何缴纳营业税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4)该人的房产如何进行房产税的处理? (5)上述行为会涉及个人所得税的哪些政策?需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1)销售已居住10年的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免征营业税。 (2)转让已居住2年的二居室住房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20-15)×5%=0.25(万元) (3)出租三居室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所以: 应纳营业税=1500×3%×3=45×3=135(元) 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45×(7%+3%)×3+0.25×(7%+3%)=13.5+0.025≈13.53(元) (4)个人拥有以上房产均免征房产税,但出租三居室住房取得的租金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所以: 应纳房产税=1500×4%×3=60×3=180(元) (5)个人所得税 销售已居住10年的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转让已居住2年的二居室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减除财产原值后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20-15-2-0.25-0.025)×20%=0.545(万元) 出租三居室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 应纳个人所得税=(1500-45-4.5-60-800)×10%×3=177.15(元) 注: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