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的父母不顾其反对强行将其嫁与乙。为此,乙向甲的父母支付了5万元人民币,则甲的父母的行为已构成(  )。
   A.包办婚姻          B.买卖婚姻
   C.借婚姻骗取财物    D.借婚姻索取财物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包办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由原则,在完全违背婚姻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强迫其缔结的婚姻。买卖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缔结的婚姻。借婚姻索取财物,主要是指婚姻当事人一方向对方索要一定的财物,以此作为结婚条件的违法行为。借婚姻索取财物与买卖婚姻的区别主要是:(1)主体不同,借婚姻索取财物的主体一般是婚姻当事人一方,而买卖婚姻中索取大量财物的一般是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2)在婚姻决定权上不同。借婚姻索取财物情形下,男女双方对结婚基本是自主自愿的,体现了他们的个人意志。而买卖婚姻情形下,婚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超越了当事人的意志决定结婚与否。本题中,甲的父母的行为已构成买卖婚姻。因此,选项B为正确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