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公司能力与自然人能力
【正确答案】权利能力主要描述“人”的特质,旨在解决民事主体享受权利的范围问题;行为能力是以意思能力作为基础,用以解释法律主体能否以自己的行为设定权利和义务。在讨论公司能力时,学者倾向于将自然人能力的理论移植到公司法中,这种做法直观、明确,但却容易忽视公司能力的特殊性。首先,自然人能力具有哲学和伦理价值,可以“天赋人权”概括之。自然人的能力是法律认可的产物,也是对自然人自然属性的社会承认。公司不是生物学上的生命体,没有自然人的伦理特征,无法从天赋人权的哲学思想中寻求答案。公司和公司能力只是某种法律承认,目的在于鼓励发展商业和开展社会管理,这与基于自然属性而承认主体资格全然无关。其次,自然人能力是广泛和普遍的,除非法律禁止者,人人具有平等能力。但就公司能力而言,国家制定法和法院裁判都可能施加限制。在现代商业环境下,即使国家制定法似正在弱化对公司能力的特殊限制,公司也始终无法获得源于自然属性的社会和政治地位,而只能获得与营业活动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再次,自然人能力是法律对自然人地位的确认,公司能力是法律对团体能力的拟制。宪法中体现了公民结社自由的思想,民法上有私法自治的原则。在公司法上,上述结社自由和私法自治具体表现为发起人有权自主设立公司,有权依法自愿决定公司解散。因此,公司自始至终贯穿着发起人或者股东的自由意志,这与基于自然规律而被承认的自然人之间形成了本质区别。最后,自然人能力是对生命体地位的法律确认,而公司是法律创造物。公司的设立和存续,不仅有赖于股东等公司成员的存在,还必须同时具备法律规定的财产或者资产要素。公司不能完全脱离财产或者资产要素,在许多情形下,财产要素及资产多寡甚至成为公司能力的基础。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