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电器销售公司的安装工人李某在为消费者黄某安装空调的过程中,不慎从高处掉落安装工具,将路人王某砸成重伤。李某是乙公司的劳务派遣人员,此前曾多次发生类似小事故,甲公司曾要求乙公司另派他人,但乙公司未予换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第21题)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A错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李某在从事职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李某的用工单位甲公司承担责任,消费者并不是担责主体。 B正确:甲公司为李某的用工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甲公司曾要求乙公司另派他人,但乙公司没有换人,因此乙公司存在过错,承担的是补充责任。 C错误:劳务派遣单位承担的只能是补充责任,而不是与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D错误: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而不是过错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