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 A.莫某诉佟某不承担抚育义务一案中,莫某为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为李某,李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适用拘传
  • B.王某诉白某借款不还一案,白某称其有自己已经还款的证据,所以拒不到庭,对白某可以拘传
  • C.吕某诉郭某侵权一案中,吕某为未成年人,吕某的法定代理人为张某,法庭认为张某必须到庭,经一次传票传唤,张某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对张某可以拘传
  • D.高某诉万某不承担赡养义务一案中,万某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对万某适用拘传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174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而A选项中的李某为原告法定代理人,不是被告的法定代理人,故A选项错误,应当选。本题中B选项白某为被告,而非原告,故不属于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故B错误,应当选。C选项张某为原告法定代理人,故也适用根据《民诉解释》第174条的规定的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故C选项仅一次传票传唤就据传是错误的,应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