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按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税率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税率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