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20年4月3日,王某向刘某借款1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郭某作为借款人王某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合同上签字。合同到期前,王某的朋友胡某在借款合同的“借款人”处加上了自己的名字,刘某对此未表示反对。合同到期后,王某、胡某均未还款,刘某遂以担保人郭某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郭某是否承担保证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第三人加入债务,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即为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并不因第三人的加入而受到影响,但该担保仅对债务人发生担保效力,而对加入的第三人不发生担保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