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县乙公司不服该县物价局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甲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法常识。

A项正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因此,甲县政府有权受理该复议申请。

B项正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因此,乙公司可以口头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C项正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该项中,复议机关应当受理该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适当延长。

D项错误,《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因此,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处罚原则上不停止执行,只有符合上述法条规定的情形的,可以停止执行。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