袋装水泥的取样应以同一水泥厂、同期到达、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不超过______为一个取样单位,随机从______个以上不同部位的袋中取等样品水泥经混拌均匀后称取不少于______。
[解析] 《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规定: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号按年生产能力规定为:
200×10 4 t以上,不超过40001为一编号;
120×10 4 ~200×10 4 t,不超过2400t为一编号;
60×10 4 ~120×10 4 t,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
30×10 4 ~60×10 4 t,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
10×10 4 ~30×10 4 t,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
10×10 4 以下,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
取样方法按《水泥取样方法》(GB 12573—2008)进行。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当散装水泥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