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
1989年10月1日
1992年9月1日
1992年7月1日
1995年10月1日
1992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因此,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