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丙、丁欲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了如下内容,其中哪些符合法律规定?( )
A.甲仅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同时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
B.丙以其劳务出资,为普通合伙人,其出资份额经各合伙人商定为S万元
C.合伙企业的利润由甲、乙、丁三人分配,丙仅按营业额提取一定比例的劳务报酬
D.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全部转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也可以全部转为有限合伙人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法》第68条第1款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因此A项不正确。《合伙企业法》第16、64条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因此B项正确。《合伙企业法》第69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如合伙协议另有规定,则C项规定的利润分配模式是可能实现的,所以C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按照《合伙企业法》第82条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企业法》第61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而月.按照《合伙企业法》第75条的规定。普通合伙人全部转为有限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因此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