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简述权利质权与动产质权的区别。
【正确答案】权利质权与动产质权的区别,首先,最基本者为标的不同。后者之标的为有形的动产,前者之标的则为无形之权利。其次,二者在质权的设定方式或公示方式、质权的保全与实行方式等方面也有不同。(1)在设定方式上,动产质权中移转质物的占有,只有交付一种方式,而动产占有的移转,是有形的、外在的,公示性较强;权利质权中移转权利“占有”的方式,则因出质权利的性质、特点不同而有移转权利凭证的占有、办理出质登记以及通知入质债权的债务人等多种方式,其“移转占有”的方式并不总是有形的、外在的,而可能是观念的、抽象的,其公示性有的较强,有的则较弱。(2)在质权的保全方面,保全动产质权的主要方式为质权人对入质动产占有和实际控制,而保全权利质权的主要方式是对出质人处分权利的法律限制,如非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得为抛弃入质权利或缩小入质权利内容的行为。(3)在质权的实行方式上,动产质权主要是协议折价、拍卖或变卖入质动产并以其价金优先受偿,而实行权利质权,除上述方式外,质权人还可以取代出质人的地位而直接向入质权利的义务人请求给付。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