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购买原材料,为支付货款,甲向乙出具金额为50万元的商业汇票一张,丙银行对该汇票进行了承兑。后乙不慎将该汇票丢失,被丁拾到。乙立即向付款人丙银行办理了挂失止付手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第75题)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解析:选项A错误。《票据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因此,乙失票后并不丧失票据权利,且可以寻求救济。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根据该条第三款,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乙在失票后可以选择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也可以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公示催告并非提起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如果乙选择申请公示催告,应在挂失止付后三日内提出。选项C正确。根据《票据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因此,付款人在接到支付通知后,仍对票据进行付款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向票据权利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