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请分析:
问答题
3. 除“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外,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还应该包括哪些情形?
【正确答案】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
【答案解析】[考点] 债权人的撤销权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合同保全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高频考点。回答本题,考生需要掌握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概念、构成要件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问答题
4. 如何理解本条款中的“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
【正确答案】“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