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委托乙代销电视机,乙分别与丙、丁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没有说明是代甲销售。后乙将与丙、丁签订合同的事实告知甲,甲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向丙和丁送交了约定数量的电视机。丙接收了电视机,丁拒收电视机并要求乙履行合同。后丁反悔,直接向甲履行了付款义务。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解析:丙、丁在与乙订立合同时并不知道甲、乙之间的委托关系,乙若因丙迟延履行而无法对甲履行义务,乙应向甲披露第三人丙,甲可以行使乙对丙的权利,乙不承担连带责任。甲以自己的名义向丁发货,导致受托人乙因委托人甲的行为而无法对第三人丁履行债务,乙应当向丁披露委托人甲,丁可以选择乙或甲作为相对人,乙不能以自己是受托人为由拒绝对丁履行交货义务。丁拒收甲发送的电视机,要求乙履行合同,意味着选择乙作为相对人。第三人已选定相对人,则不得变更,合同当事人为乙与丁,丁向合同外的甲付款不具有合同履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