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公司为一家商业企业,2012年1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批准了管理层提出的客户忠诚度计划。该客户忠诚度计划为:办理积分卡的客户在甲公司消费一定金额时,甲公司向其授予奖励积分,客户可以使用奖励积分(每一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为0.01元)获得乙航空公司提供的里程;奖励积分自授予之日起3年内有效,过期作废。2012年度,甲公司销售各类商品共计50000万元(不包括客户使用奖励积分购买的商品),授予客户奖励积分共计50000万分,客户使用奖励积分共计20000万分。2012年年末,甲公司估计2012年度授予的奖励积分将有80%使用。2012年年末,甲公司与航空公司结算对价并已用银行存款支付200万元款项,甲公司由于该项奖励积分兑换取得的收入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要求]
问答题
若甲公司与航空公司协议表明甲公司将代表航空公司归集对价,每年年末按照奖励积分预计使用比例的90%与航空公司结算,作出甲公司相关的会计处理。
【正确答案】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0.01×50000=500(万元)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5500
递延收益 500
2012年度因奖励积分确认的收入=500×20000÷(50000×80%)×10%=25(万元)
借:递延收益[500×20000÷(50000×80%)] 25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5
应付账款 225
借:应付账款 200
贷:银行存款 200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若甲公司与航空公司协议表明甲公司将自身归集对价,每年年末按照奖励积分预计使用比例的90%与航空公司结算,作出甲公司相关的会计处理。
【正确答案】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0.01×50000=500(万元)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5500
递延收益 500
2012年度因奖励积分确认的收入=500×20000÷(50000×80%)=250(万元)
借:递延收益 25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50
借:其他业务成本 225
贷:应付账款 225
借:应付账款 200
贷:银行存款 200
【答案解析】[解析] 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同时,应当将销售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在本次商品销售或劳务提供产生的收入与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之间进行分配,将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扣除奖励积分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收入、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递延收益。
获得奖励积分的客户满足条件时有权利取得授予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在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时,授予企业应将原计入递延收益的与所兑换积分相关的部分确认为收入,确认为收入的金额应当以被兑换用于换取奖励的积分数额占预期将兑换用于换取奖励的积分总数的比例为基础计算确定。
获得奖励积分的客户满足条件时有权利取得第三方提供的商品或劳务的,如果授予企业代表第三方归集对价,授予企业应在第三方有义务提供奖励且有权接受因提供奖励的计价时,将原计入递延收益的金额与应支付给第三方的价款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收入;如果授予企业自身归集对价,应在履行奖励义务时按分配至奖励积分的对价确认收入。
问答题
甲公司在2012年12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30000元,增值税额为5100元。该批商品成本为21000元。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乙公司在2012年12月17日支付货款。2013年4月5日,该批商品因质量问题被乙公司退回,甲公司当日支付有关款项。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假定销售退回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要求] 编制甲公司销售该商品的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1)2012年12月1日销售实现时,按销售总价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35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1000
贷:库存商品 21000
(2)在2012年12月17日收到货款时,按销售总价30000元的1%享受现金折扣300元(30000×1%),实际收款34800元[(35100-300):
借:银行存款 34800
财务费用 300
贷:应收账款 35100
(3)2013年4月5日发生销售退回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
贷:银行存款 34800
财务费用 300
借:库存商品 21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21000
【答案解析】[解析] 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退回的,企业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如该项销售退回允许扣减增值税额的,应同时调整“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