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中后期立法活动的新特点是出现了( )。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南宋在敕、令、格、式四种法律形式并行和编敕的基础上,将敕、令、格、式以“事”分类,统一分门编纂,形成了《条法事类》这一新的法典编纂体例。在法典编纂上,条列法规以事为类是一项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