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分析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45条规定: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请分析:
问答题     本条中“其他民事法律行为”在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前效力如何?
 
【正确答案】本条中“其他民事法律行为”在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前效力待定。
【答案解析】
问答题     本条中撤销权的行使须具备哪些条件?
 
【正确答案】撤销权的行使须具备以下条件:应在法定代理人追认前行使;相对人须为善意;应采用明示方式。
【答案解析】
问答题     本条中“善意相对人”应如何认定?
 
【正确答案】行为时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对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为“善意相对人”。 注意:《民法典》已将该条文中法定代理人1个月的追认权行使期间改为30日。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