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如下:
“1.一种生产化合物b的方法,该方法包括:(1)向化合物a中加入催化剂d,20℃~60℃反应8小时;(2)分离获得化合物b。
2.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的催化剂d是人工合成的。
3.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的催化反应温度为50℃。
4.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制得的化合物b,该化合物用于餐具消毒。”
一份对比文件中公开了一种以a为底物生产具有抗菌活性化合物b的方法,使用催化剂c,催化温度为50℃。使用催化剂d催化此类反应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不是显而易见的,且使用d能提高转化率。在上述权利要求得到说明书支持的情况下,哪些权利要求相对于该对比文件具备创造性?
- A.权利要求1
- B.权利要求2
- C.权利要求3
- D.权利要求4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解析] 创造性的判断
[解析]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A.《专利审查指南2010》2-4-2.2“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中规定:“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是指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非显而易见的。如果发明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仅仅通过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试验可以得到的,则该发明是显而易见的,也就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专利审查指南2010》2-4-2.3“显著的进步”中规定:“发明有显著的进步,是指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能够产生有益的技术效果。”使用催化剂d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非显而易见的,且使用d能提高转化率产生了有益的技术效果,故选项A正确。
B.C.《专利审查指南2010》2-4-3.1“审查原则”中规定:“如果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则不再审查该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的创造性。”故选项B、C正确。
D.选项D并非选项A的从属权利要求,而是与选项A并列的独立权利要求,《专利审查指南2010》2-4-4.5“已知产品的新用途发明”中规定:“已知产品的新用途发明,是指将已知产品用于新的目的的发明。”对比文件已经公开了化合物b具有抗菌活性,相对于对比文件,选项D将化合物b用于餐具消毒并非用于新的目的,故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