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5世纪,罗马《十二铜表法》规定:“期满,债务人不还债的,债权人得拘捕之,押其到长官前,申请执行。”这一条款体 现的是
根据题干内容,“期满,债务人不还债的,债权人得拘捕之,押其到长官前,申请执行”中没有提及债务人、债权人的社会等 级,因此排除A、B,同时该内容与D项无关,体现的是对个人财产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