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13)第6.0.20.1条,散水的宽度,应根据土壤性质、气候条件、建筑物的高度和屋面排水形式确定,宜为600~1000mm;当采用无组织排水时,散水的宽度可按檐口线放出200~3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