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试述我国学校体育法制建设的发展情况?
【正确答案】我国的学校体育法规建设可分为四个阶段。(1)建国初期学校体育立法的初始阶段。在1949年公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明确规定“提倡国民教育”。它为学校体育的发展和立法指明了方向。从1951年起着手制订了各种法规性文件,如: 《关于推广少年广播操的指示》、《中小学和示范学校体育大纲》等。这些法规性文件对于规范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身体健康、推动群众性体育开展和学校体育法制建设起到了奠基作用。(2)1957~1965年,逐步充实阶段。这个时期,体育运动的方针是适应生产大跃进中广大劳动人民对增强体质的要求,大力开展群众体育运动,在体育运动广泛开展的基础上,提高技术水平,不断创新纪录。这个时期又制订了一批法规,立法比前一时期又全面了一些。国家体委颁布的“劳卫制”掀起了群众体育的高潮。此外这一时期还颁布了,《全日制小学工作条例》,《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等法规性文件。(3)1966~1976年,基本停滞阶段。从1966年起受文化大革命的冲击,学校体育进入严重倒退时期,直至1971年才有一些法规文件被制订。(4)1977年至今是快速发展时期。这个时期建立了30多项法规,初步形成了学校体育法规体系,其中包括: 《体育法》,《体育教学大纲》,《学校体育工作卫生工作条例》,《体育锻炼标准》等重要法规。但这些法规文件可以说尚不能满足我国学校体育改革和发展的需求。从法规形式上看,部门级学校体育规章多,国家立法层次少;从适用范围来看,总体上相对狭窄;对青少年儿童参与体育活动权利的立法少,且立法的操作性不强;适 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体现学校体育改革思想和成果的法规较少。为改变这种状况,我们应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学校体育法规观念;加快学校体育立法的脚步;建立学校体育执法监督机制。使学校体育真正受到法律的监督和保护。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