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张某从银行贷得80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并以该房屋设定了抵押。在借款期间房屋被洪水冲毁。张某尽管生活艰难,仍想方设法还清了银行贷款。对此,周围多有议论。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______
  • A.甲认为,房屋被洪水冲毁属于不可抗力,张某无须履行还款义务,坚持还贷是多此一举
  • B.乙认为,张某已不具备还贷能力,无须履行还款义务,坚持还贷是为难自己
  • C.丙认为,张某对房屋的毁损没有过错,且此情况不止一家,银行应将贷款作坏账处理,坚持还贷是一厢情愿
  • D.丁认为,张某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并未因房屋被冲毁而消灭,坚持还贷是严守合约、诚实信用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合同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此条规范的含义是:金钱债务不发生履行不能。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支付金钱债务的,除非债务人死亡没有遗产(或者债务人破产)或者金钱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债权人均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该支付金钱的债务。 《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能够冲毁商品房的洪水应认定为不可抗力。但是,该不可抗力对于张某与银行间的借款合同不产生影响。因为,张某的行为发生三方面的法律关系:①张某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②张某与银行间的借款合同。③张某与银行间的抵押关系。张某购买的房屋被洪水冲毁,仅与房屋买卖合同有关,而与张某与银行间的借款合同无关(当然,对房屋抵押权也会产生影响,此时,适用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规则)。 综上,张某对银行负有支付金钱的债务,张某虽生活困难,但金钱债务不发生履行不能,张某应继续向银行履行支付金钱的债务。故A、B、C三项错误;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