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方企业拟投资28000万美元在境外开发资源,该项目应由( )核准。
县级发展改革部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
地级发展改革部门
根据新的规定,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资源开发类、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以下的非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特殊项目除外),由所在省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中央管理企业实施的上述境外投资项目,由企业自主决策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资源开发类、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及以上的非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