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可以作为权利质押客体的是( )。
A、
债券
B、
某公司对本公司的股票
C、
应收账款
D、
记名支票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支票、本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而《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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