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11年年初未分配利润的贷方余额为300万元,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100万元,分别按10%和5%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2011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万元。
285
290
300
400
企业可供分配利润=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一年初未弥补亏损)+其他转入(即盈余公积补亏),因此该企业2011年度可供分配利润=300+100=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