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朱某买了一台打稻机,为了避免邻人借用,将主轴上的固定键卸下,逢人来借用时称机器坏了。一日,朱某的好友林某来借,碍于情面,朱某只好借给他,但忘了将固定键装上,林某在使用时,滚筒飞出,将其子打伤。对于林某父子所受到的损害 ( )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根据《民通意见》第127条,借用人因管理、使用不善造成借用物毁损的,借用人应当负赔偿责任,借用物自身有缺陷的,可以减轻借用人的赔偿责任。本题中,由于借用物的缺陷,造成借用人和其子受损害,应当由出借人根据过错承担赔偿责任。这符合《民法通则》第106条第1款,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所以选C项。A项,无偿关系不能构成免责的抗辩事由。B项,本题适用过错责任,不适用公平责任。D项,本题出借人朱某不是故意,而是重大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