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在一起伤害案件中,被害人甲不服S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乙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而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该案缺乏罪证,经要求,自诉人未能提出补充证据。县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哪些处理?( )
A.说服自诉人撤诉
B.裁定驳回自诉
C.对甲和乙进行调解
D.中止诉讼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故AB两项均为正确答案,而CD项不正确。C项的错误在于: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和自诉人进行调解只能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以后,如果案件仅仅处在对起诉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予以受理的阶段,则不能对双方进行调解,因为案件还没有进入真正的审判阶段,调解于法无据。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81条的规定:中止诉讼也只能是在审判过程中才可能适用,本案尚未受理立案,不可能适用中止诉讼,故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