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考点] 简易程序
[解析] 《民诉证据规定》第33条第3款规定,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第2条,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举证期限问题。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受《民诉证据规定》第33条第3款规定的限制,可以少于30日。故A正确。《民事简易程序规定》第23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一次开庭审结,但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次开庭的除外。”第27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除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当庭宣判的以外,应当当庭宣判。故B正确。《民事简易程序规定》第32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对认定事实或者判决理由部分可以适当简化:(一)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需要制作民事调解书的;(二)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明确表示承认对方全部诉讼请求或者部分诉讼请求的;(三)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或者争议不大的;(四)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一方要求简化裁判文书中的相关内容,人民法院认为理由正当的;(五)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简化裁判文书的。”故D正确。《民事诉讼法》第15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但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民事简易程序规定》第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双方已经提交给法庭的证据材料缺席判决。故C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