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李某共有一台机器,各占50%份额。双方共同将机器转卖获得10万元,约定张某和李某分别享有6万元和4万元。同时约定该10万元暂存李某账户,由其在3个月后返还给张某6万元。后该账户全部款项均被李某债权人王某申请法院查封并执行,致李某不能按期返还张某款项。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第6题)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解决本题须分两步走:第一步,判断李某构成违约还是侵权;第二步,李某应返还5万还是6万。 第一步,李某构成违约而非侵权,因为对于货币而言,占有即所有,张某将其6万元暂存李某账户,该6万元即归李某所有,对于这6万元的侵害不属于对张某权利的侵害。但是须注意的是李某应根据合同约定到期返还张某6万元,而后李某的全部款项被法院查封并执行,李某不能按期还款,违反了其与张某的合同约定,构成违约。 第二步,李某应返还张某6万元,而非5万元,虽然张某与李某对于机器属于按份共有,且分别占50%的份额,但是出卖后机器双方约定张某和李某分别享有6万元和4万元,此时依据意思自治原则,对于出卖机器所获得的收益不再均分,而应按照双方约定分配,所以李某应依约返还张某6万元。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