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情:2010年5月,黑龙江省美丽达美容整形医院与辽宁省铁岭市鸿飞医疗器械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由仲裁机构仲裁。2010年8月,双方发生争议,美丽达美容整形医院向其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但鸿飞医疗器械公司没有作出答辩。2010年11月,双方经过协商又签订了一份仲裁协议,约定将此合同争议提交到鸿飞医疗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但是美丽达医院认为铁岭市仲裁委员会可能存在地方保护主义,作出对自己不利的仲裁决定,所以就没有申请仲裁,而是直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起诉时没有说明两次约定仲裁的情况。人民法院受理此案,经审理判决被告鸿飞医疗公司败诉,被告不服,认为双方事先有仲裁协议,法院判决无效。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问题:
问答题 本案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仲裁条款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解析] 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无效。根据《仲裁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①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②仲裁事项;③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并未指明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属于内容不明确,因此该仲裁条款无法履行,是无效的。仲裁与诉讼的关系是司法考试的重点内容之一。本案重点考查了仲裁协议与法院管辖的冲突,什么时候由仲裁委员会来处理当事人的争议,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受到什么样的限制等。一旦弄清楚了这些知识点,问题无疑也就能迎刃而解了。
问答题 争议发生后,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解析] 本案中争议发生后,双方重新签订的仲裁协议是有效的。因为《仲裁法》第18条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美丽达整形医院与鸿飞医疗公司重新签订的仲裁协议由于指明了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因此是有效的。
问答题 原告美丽达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解析] 美丽达整形医院向人民法院的起诉是不正确的。根据《仲裁法》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本案中,双方当事人重新签订的仲裁协议是有效的。因此,美丽达整形医院的起诉是不正确的。
问答题 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解析] 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是合法的。因为《仲裁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本案中,美丽达整形医院向法院起诉时,没有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鸿飞医疗公司又应诉答辩了,因此应当视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问答题 被告是否具有上诉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解析] 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有权提起上诉,这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无论上诉理由是否成立,上诉权均不受影响。
问答题 上级人民法院应该对被告的上诉作出什么样的处理?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原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