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中,可用来协调公司债权人与所有者矛盾的方法有( )。
限制发行新债的数额
优先于股东分配剩余财产
提前收回借款或不再借款
规定借款用途
债权人为了防止其利益被伤害,除了寻求立法保护,如破产时优先接管、优先于股东分配剩余财产等外,通常采取以下措施:在借款合同中加入限制性条款,如规定资金的用途,规定不得发行新债或限制发行新债的数额等;不再提供新的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