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7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甲、乙、丙、丁、己、庚出席会议,戊因病未能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己因反对某项决议在会议中途离开,该次会议通过了一项违反公司章程的决议,给公司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根据会议记录记载,董事甲在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是______。
A、
甲、乙、丙、丁、戊、己、庚
B、
甲、乙、丙、丁、己、庚
C、
甲、乙、丙、戊、庚
D、
乙、丙、丁、庚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戊未参与,免除责任;己中途离开,免除责任)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甲)可以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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