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国际刑事司法准则,是指联合国及其下属机构制定的“有关刑事法律的制定、实施和遵行的标准、规范和政策”,它们一般以“基本原则”、“标准”或“准则”的形式存在于一系列由联合国通过的有关刑事司法活动的国际法律文书之中。而法律是以地方化和多元化的方式存在的,因此被人称为“地方性知识”,且刑事诉讼法由于与宪法的特殊关系往往被称为“应用宪法”、“国家基本法之测震器”,和一国的主权及国情有莫大的关联,刑事司法更不能例外。为什么要以国际刑事司法准则为标准衡量及改革一国的刑事司法制度呢?
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提出了诉讼全球化的要求。 20世纪6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在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下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此背景下,世界上不同国家、地区之间人们的交往越来越频繁,而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这就有了统一法律的要求,并且“对外国法律体系的了解,把它们同本国法律规则进行的比较,自然导致这种统一”。不难预见,在经济一体化的影响下,世界各国的法律制度的特征性内容将愈加趋同。法律全球化已成为经济全球化的必然结果。尽管法律全球化的提法及其利弊仍有人争议,但“全球化是一个综合的社会现象,法的世界化已不是一个人们是否赞成或反对的问题,因为事实上法正变得越来越世界化”。刑事诉讼作为法律的一环也体现了这一趋势,而国际刑事司法准则作为国际社会制定、认可,供各国参照的,适用于刑事司法过程中的准则,“作为所有人民和所有国家努力实现的共同标准”,从某种意义上讲,已成为衡量一国刑事司法制度正当性的重要标准,我国正以积极的姿态投身于国际事务中,不能不考虑它的要求。
国际刑事司法准则的特点也为此提供了可能性。追求“放之四海皆准”的普适性的法律,是历代法学家努力追求的理想,尽管这仿佛是遥远而不可及的“乌托邦”,但“的确存在着一些最低限度的正义要求:这些要求独立于实在法制定者的意志而存在,并且需要在任何可行的社会秩序中予以承认”。国际刑事司法准则,就是一些最低限度的要求,确立和遵守这些标准并不一定使刑事司法制度完全符合正义的要求,但是,不遵守这些准则必然导致刑事司法的不正义,使被追诉人得到不公正的对待;国际刑事司法准则是在累积、总结、归纳各国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经验的基础上得出的,是诉讼发展文明化、民主化、科学化的反映,是对刑事诉讼内在规律的揭示,是一种获得普遍承认的正当行为规则,具有普适性;国际刑事司法准则是各个成员国共同努力、反复探索、妥协斗争,逐步达成的,充分估量和考虑了各国在诉讼制度和观念上的多元性和差异性,是一种以多元化与差异性为基础的制度框架,具有包容性。
履行条约义务是其现实要求。条约是国际法的主要渊源,“条约必须信守”是国际法一项重要原则。缔约国应重视履行条约所确定的义务,这是国际社会法律秩序得以维护的基本条件,缔约国应当“诚实地和正直地履行,不仅按照条约文字,而且按照条约精神履行,不仅不以任何行为破坏条约的宗旨和目的,而且予以不折不扣的履行”。我国早在1987年就加入了《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并分别于1997年、1998年签署了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两个公约。而正是这些公约构成了国际刑事司法准则,可以说,实现国际刑事司法准则也是一项国际义务。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