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宋某与姜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向合同签订地和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后来双方就合同履行问题发生争议,宋某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姜某提出了管辖权异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确定管辖。人民法院裁决管辖权异议成立,并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请阅读上述材料,运用法理学的知识和原理回答下列问题: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我国法律解释体制中属于哪种法律解释?
(2)有权进行该种法律解释的机关有哪些? 该种解释有哪几类?
(3)该种法律解释的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正确答案】(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是当代中国法律解释中的司法解释。
(2)在我国,有权进行司法解释的机关为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分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解释和这两个机关联合所作的解释。审判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是指由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都没有对法律的审判解释权。检察解释是指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检察机关在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在司法实践中,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有时采用联合解释的形式,共同发布司法解释文件。
(3)司法解释的基本作用是为司法机关适用法律审理案件提供说明,该作用具体表现为:一是对法律规定不够具体而使理解和执行有困难的问题进行解释,赋予具体内容;二是通过法律解释适应变化了的新的社会情况;三是对适用法律中的疑问进行统一的解释,包括:①通过解释,将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法律条文理解不一致的问题,统一认识;②为统一审理标准,针对某一类案件、某一问题或某一具体个案,就如何理解和执行法律规定而作出的统一解释;四是对各级法院之间应如何依据法律规定相互配合审理案件,确定管辖以及有关操作规范问题进行解释;五是通过司法解释使法律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弥补立法的不足。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