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有企业批准改组为股份制企业,该企业有关资料如下;

(1)改组前资产总额为8000万元,负债总额为 400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0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3000万元,盈余公积500万元,未分配利润500万元。

(2)改组时资产评估增值3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值200万元,库存商品增值100万元;资产评估增值已经投资各方确认,评估基准日与调账日上述资产未发生增减变动。

(3)改组后的公司核定的股本总额为8000万元,股份总数为8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改制企业将原净资产按1∶1折股,不足部分发行新股,发行价为1.5元,按发行收入的1%支付手续费。要求:

(1)将资产评估增值确认入账(该企业所得税率为23%);

(2)将企业净资产按1∶1折股,并进行账务处理,

(3)对增发股票进行账务处理。_______

【正确答案】

(1)资产评估增值:

借:固定资产 200

库存商品 100

贷:资本公积 201

递延税款 99

(2)将净资产折为股本;

借:实收资本 3000

资本公积 201

盈余公积 500

未分配利润 500

贷:股本 4201

(3)增发股票:

应增发的股本数=8000-4201=3799(万股),应收股款=3799×1.5=5698.5(万元);扣除手续费后的股款=5698.5×99%=5641.515(万元)。

借;银行存款 5641.515

贷:股本 3799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842.515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