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5.
秦始皇三十三年,咸阳令审判一起盗羊案件时,误将系羊绳圈的价值计入赃值,与秦律规定的计赃方法不符。依照秦律,该县令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其所触犯的罪名是( )
A、
不直
B、
纵囚
C、
失刑
D、
擅刑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秦朝明确规定了司法官的办案责任,错案必究,凡故意重罪轻判或者轻罪重判的,属于“不直”。此外,“纵囚”是指故意应论不论或减轻情节者;“失刑”是由于过失导致处刑不当、失其轻重,司法官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本题选择C。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