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烟丝加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8月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10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100万元;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2.52万元。当月对外销售烟丝取得不含税价款240万元。2014年8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 )。
收购烟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100×1.1×1.2×13%=17.16(万元),8月应缴纳的增值税=240×17%-17.16-2.52=21.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