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李某设立日胜聚业投资有限公司,之后以该公司的名义,通过散发传单、口口相传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以高于同期银行利息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合资经营方式,从社会上大量吸收个人存款,共计吸收公众存款4586万元。后被举报,李某被抓获。李某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______
  • A.构成诈骗罪
  • B.构成贷款诈骗罪
  • C.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D.构成金融诈骗罪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该题很容易排除A项。根据《刑法》第193条规定,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诈骗罪中诈骗的是银行的贷款,所以B项错误。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金融诈骗罪是一个犯罪类别,D项不当选。《刑法》第176条所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李某通过散发传单、口口相传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以高于同期银行利息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合资经营方式,从社会上大量吸收个人存款的行为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应该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