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规模纳税人2013年5月以送货上门方式销售建材一批,并负责施工。开出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价款为150000元,另开收据收取运输装卸费1200元,包装费200元,施工费3000元。该笔业务缴纳的增值税为( )。
2009年1月1日开始,小规模纳税人统一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开具在普通发票上的含税销售额,以及收据上的各项费用均需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作为计算缴纳增值税的税基。该笔业务应缴纳增值税=(150000+1000+200+3000)÷(1+3%)×3%≈449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