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有关企业破产法律责任的表述,错误的有哪些?( )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故A选项正确,不当选。B选项中“五年”的说法错误,当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债务人的有关人员,经人民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列席债权人会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并依法处以罚款。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拒不陈述、回答,或者作虚假陈述、回答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以罚款。故C选项中“不能拘传”的说法错误,当选。D选项正确,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