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康德认为感性和知性是构成人类知识的两个基本来源和认识形式。感性是接受表象的能力,知性则是主体自我对感性材料进行思维、加以综合联结使之成为科学知识的一种先天认识能力。
(1)康德把知性定义为:“联结直观以思维对象的能力。”知性如同感性一样,也可分为质料和形式。知性的质料是感性直观(即由时空统摄的感觉材料),知性的形式如同感性的形式一样,也是先天的纯形式。知性的纯形式是范畴。康德说:“如果没有感性,则对象不会被给予;如果没有知性,则对象不能被思考。没有内容的思想是空洞的,没有概念的直观是盲目的。”感性以直观提供对象,知性则以概念思考对象,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2)康德认为构成知性的先验形式是纯知性的概念(或范畴)。康德说:“范畴是这样的概念,它们先天地把法则加诸现象和作为现象全体的自然界之上。”知性既然表现为一种思维能力,便必须借助逻辑范畴作为思想的形式。在康德看来,范畴是纯概念。所谓“纯概念”,就是说范畴不是来自感性材料,范畴的来源仅是知性,独立于感性,不包括任何经验成分,是先天思维形式。正是因为范畴先天地把法则加诸现象和作为现象全体的自然界之上,当我们去本来没有普遍必然性的现象世界的时候,所形成的科学知识才具有普遍必然性。
(3)康德认为知性表现于判断之中,范畴产生于判断的行为,即判断中思维的逻辑功能。因为判断的行为就是要把诸表象带人统一,而范畴恰恰就是我们据以组织已有直观中的经验的纯粹概念。因此,我们必须检查判断所表现的形式,而逻辑正是这样的一门科学。在康德看来,有多少判断行为,便有多少类范畴。传统逻辑把判断分为四类,每一类包含三个“环节”(1)量:全称的,特称的,单称的。(2)质:肯定的,否定的,无限的。(3)关系:直言的,假言的,选言的。(4)样式:或然的,实然的,必然的。相应的,康德的范畴表包括四类范畴,每一类有三个成员:(1)量:统一性,复多性,总体性。(2)质:实在性,否定性,限制性。(3)关系:实体和偶性,原因和结果,主动与被动之间的相互作用。(4)样式:可能性/不可能性,存在性/非存在性,必然性/偶然性。在每个类中,前两个范畴相互对立,第三个产生于它们的统一。这十二个范畴一起形成了思维的基本法则。他说,我毫不怀疑就是这些,不多不少恰好这么多纯粹理智概念,足够纯粹理智构成我们对物的全部知识。
(4)在此基础之上,康德提出了著名的“人为自然立法”的主张。康德认为自然界的法则,即事物之间的普遍必然联系不是自然界所固有的,而是人类先天的认识形式所具有的。另一方面,康德也承认范畴不能被超验地使用,只能在现象界使用。但康德并不认为人能够先天地认识到所有的自然界的具体定律,人为自然界规定的法则不是自然科学中的具体的定律,这些定律必须经过经验才能被发现和验证,而先验范畴规定的一般的自然法则只是一些最一般的自然规律,它们的真理不依赖于经验,并且能够反过来赋予经验以普遍必然性。这样康德一方面认为我们能够得到具有普遍必然性的科学知识,而且这种普遍必然性就在于我们自身,另一方面又把我们的知识限制在现象世界,为信仰留地盘。康德说:我要“限制知识,为信仰留地盘”。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