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太阳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太阳公司)1999年开发成功某型输纱器产品并通过市级新产品鉴定。产品投放市场以后,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并且太阳公司制订了保密制度,并下达文件,将某型输纱器的技术资料、经营信息等列为保密资料,且采取了保密措施。1999年5月至2000年5月期间,曾在太阳公司技术科任技术员的王某利用职务之便,复制了太阳公司该型输纱器的生产用图、销售档案和综合计划各一份,于2000年5月调离太阳公司时,把上述资料擅自带回家中。2000年11月,同城的机床厂在准备开发新产品过程中,向王某打听并索要有关该型输纱器的技术、经营信息资料。王某把从太阳公司窃取的该型输纱器生产图纸、综合计划、销售档案(包括用户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号码等)给了机床厂,该厂厂长接受后承诺,项目上马后效益好即支付王报酬。
问题:
【正确答案】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1.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 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太阳公司所有的该型输纱器生产用图、销售、综合计划系公司的技术、经营信息,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并已采取保密措施的商业秘密。同城的机床厂以利诱手段非法获取太阳公司的商业秘密情况属实,已构成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1款“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规定。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鉴于机床厂尚未使用该项商业秘密,没有造成太阳公司的经济损失。市工商局应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1款第l项和第25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罚:责令机床厂立即停止侵犯太阳公司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收缴其非法获取的有关技术资料。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