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李亮和李光同为明星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李平欠张石人民币2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张石在不满足于用李平从明星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可以______。
A、
代位行使李平在明星合伙企业的权利
B、
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李平在明星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
自行接管李平在明星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D、
直接变卖李平在明星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只能以其在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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