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 )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 )以下的燃煤锅炉。
5蒸吨 10蒸吨
10蒸吨 15蒸吨
10蒸吨 20蒸吨
15蒸吨 20蒸吨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