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关于我国法律效力等级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法律的效力低于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
B、
行政法规的效力与地方性法规、规章相当
C、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D、
法律和行政法规是平行的,两者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解析:我国法律体系的效力为:第一级(最高级):宪法;第二级:法律;第三级:行政法规;第四级: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性法规;第五级: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A、B、D表述错误,C项正确。故本题答案选ABD。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