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于2016年2月1日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甲和乙各自持有A公司30%的股权,丙持有A公司40%的股权。公司经营了一段时间后,甲决定将其持有的A公司的20%的股权转让给股东乙,剩下的10%的股权转让给丁,公司章程中对股东股权转让没有相关规定。根据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解析:(1)选项AC: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权,无需经其他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无优先购买权;(2)选项BDE: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