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混凝土规范》第11.1.9条,考虑地震作用组合预埋件直锚钢筋截面面积按第9.7节的规定计算。对受拉预埋件所需直锚筋截面面积计算值按下式计算:
[*]
(6-14-1)
今N
E
=400000N,f
y
=300N/mm
2
(注意f
y
大于300N/mm
2
取300N/mm
2
),α
b
=0.7(四排锚筋),代入上式得:
A
s
=400000/(0.8×0.7×300)=2380mm
2
按第11.1.9条实配直锚筋面积应比计算所需增大25%,
[*]
=1.25A
s
=1.25×2380=2976mm
2
与8
[*]
22
[*]
=3041mm
2
最接近。
相应锚板最小构造所需厚度t=(α
b
-0.6)d/0.25=(0.7-0.6)22/0.25=8.8mm但不符合锚板宜大于锚筋直径0.6倍的构造要求,所以t
min
=22×0.6=13.2mm与14mm最接近。因此A项正确。其余各项均不正确。
[点评] (1)《混凝土规范》第11.1.9条关于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直锚筋预埋件的有关规定,包括以下重要内容:
①设计方法与考虑非地震作用组合的预埋件相同,即取γ
RE
=1;
②实配直锚筋截面面积应比计算值增大25%,以体现抗震设计的要求;
③相应调整锚板厚度使其符合受力计算和构造要求;
④锚筋的锚固长度按非抗震设计的规定并增加10%采用。但规范此项要求似不够合理,似应采用l
aE
。
(2)在实际工程中有时由于使用要求需在结构塑性铰区设置预埋件,此时设计人员应了解按不考虑地震作用组合预埋件的设计方法来设计考虑地震作用组合预埋件不够恰当,会存在安全隐患(因为塑性铰区内的锚筋的锚固力在地震作用下会显著降低甚至丧失,改变了锚板及锚筋的受力性能)。因此对处于塑性铰区域内的预埋件在设计时必须采取专门保证安全的措施。